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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宏扬    发布日期:2021-11-04    查看:1150  次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教师的师德践行能力、专业教学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同时为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和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遴选推荐做好准备,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教学能力比赛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一)教学能力比赛是促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设计水平和教学能力、丰富课堂教学手段、推动职业教学模式发展、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学校高度重视教学能力比赛,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发动,组建教师团队积极参与。

(二)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各二级学院的参赛名额不限,鼓励教师积极参赛、以教师团队形式参赛,积极筹备参赛作品,推荐优秀作品参赛。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2.提交初赛作品时间:2021年11月29日。

3.初赛(网评)时间:2021年12月1-5日。

4.提交决赛作品时间:2021年12月9日。

5.现场决赛时间:2021年12月11-12日。

 三、比赛项目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四、参赛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往届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含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赛,但主讲人可换作品继续参赛。

原则上参加2021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团队必须参赛,成员可以再重新组合。

各二级学院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的校内专任教师,每人每2年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遴选赛1次以上。各教学单位参赛人数需达到所在教学单位的30%以上。中职教师由中职部统筹组织。

五、比赛内容及要求

      参照《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伍舒华        联系电话:020-61230820

 

 

教务部     

2021年10月18日